莳萝死于她二十三岁的春末,在和我一起后的第三年。
她死于车祸,是在一场午夜飙车中,那段时间她突然变得神经兮兮,暴躁易怒,原来她虽然是个刁蛮的女流氓,但单独面对我的时候还是尽量克制脾气装的温婉可人。她的变化让我觉得莫名其妙,她甚至迷上了飙车,在午夜的大马路上,神经质地追赶每一辆看上的车,追上后就大声嘲笑别人,像个疯子。
她晚上出门飙车一向由我陪着,但是出事那天她却没有扯着我跟她一起出门,我们一起吃过早饭,是她自己做的早饭,女流氓厨艺其实一向不错,但总是懒得下厨房,那天不知中了哪门子邪……
当晚我回到家的时候她还没有回来,打她的电话也没人接,我知道她任性就自己先睡下了,凌晨的时候接到电话,她出事了,在高速上出了车祸,当场死亡。
我没有去医院,我害怕白色和消毒水的味道,我愣在原地缓不过神来,她死了?就在不久前我还恶毒地臆想让她去死,我想过那么多不切实际的杀死她的方法,但是她却突然死了?我的脑袋在鸣响,像是被人狠狠地敲击了太阳穴,从太阳穴汩汩地流出鲜血和脑浆来,我混混沌沌地拉开抽屉找药,一个信封静静地躺在里面,飞扬硬净的字体写:裴安亲启。
那里面有一封信,短短的几个段落,干净利落一如她的风格,她说:如果迟早要死,与其等在床上看器官一点点萎缩死亡,还不如选个痛快壮烈的方式,23岁是个挺好的年纪,对于死亡来说真的很好。你该庆幸早晨我吻你的时候你没有躲开,所以我决定黄泉路还是自己走。
信封里还有一张病历单:胃癌晚期。
“想想最后身体里满是到处流窜管都管不住的丑陋癌细胞,不如先死了的好。”
我恍然间想起了上次和她一起去医院时候她的话,那个时候她就已经知道自己的病了吧?所以这些天才这样神经质地发疯。她在信上说我应该庆幸早晨吻我的时候我没有躲开,她早就想好了要在今天晚上自杀,甚至是带着我一起死,但她最终还是放了我一条生路,是我心里那点稀薄的歉疚救了我的命。
她选择了这样一场声势浩大的自杀,惊动了全城的人,这符合她的性格,痛快凛冽,像一柄杀人的宝剑,锋利地闪着灼伤人眼的冷光。
莳萝一死我更不可能脱离帮会,莳萝的父亲爱女如命,他一直怀疑莳萝自杀的原因里有我冷落她的成分,要是我走了,我和琳琳可能都会有危险,更何况,我已经深陷泥潭不可自拔。
我就这样在权力和控制的欲望中等待着灭顶之灾的来临。